科院公寓处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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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院公寓处各项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

  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企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 严禁在公寓楼内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烧废纸:在房间内泼水,随地吐痰。

  二、严禁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吸烟、喝酒、打架斗殴、骂人、赌博划拳、放炮、打球、跳舞。

  三、严禁在宿舍内乱画、乱挂、乱钉钉子,往窗外倒水扔垃圾。

  四、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源,私自使用蜡烛照明,出现重大事故责任自负,

  五、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哑铃、铅球等硬器健身器材。

  六、外来人员禁止入内,来访客人、亲友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男女不准互串宿舍楼,不准留客住宿。

  七、学生上课、自习及实习期间,不的回宿舍,特殊情况经系主任签字方可。

  八、学生在21:50返回宿舍,在23:10—23:30返回宿舍的同学视为晚归,节假日在22:30返回宿舍,23:30后不在开门。

  九、学生进入公寓必须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听老师管理、顶撞老师者,视其情节严重处理。

  十、爱护公共财物。对于故意破坏公共财物除照价陪偿外另处3倍以上的罚款。

  十一、被褥叠放不合格,物品摆放不整齐,地面不打扫不干净扣千分量化。

  十二、严禁在宿舍楼 内搞各中商业活动。。

  十三、严禁在23:00后在宿舍内大声喧哗。

  十四、宿舍楼前后绿地卫生7:40打扫干净,8:00进行检查。

  十五、奖励办法及其它管理规定依照院方下发的《学生必读》执行。

  

  二: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各寝室内卫生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每周二进行打扫除,以达到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对达不到卫生标准者责其整改,

  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者由保洁工提供有偿服务。

  2、入住学生要遵守公寓要求“垃圾袋装化”,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将予以处理。

  3、学生公寓管理老师每天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每周定期组织公寓部长对寝室进行卫生评比,公布卫生评比结果,并根据《学生公寓奖惩制度》

  给予一定的奖惩。

  4、学生生活垃圾每天早上7:00—8:00时;下午2:40时集中投放于垃圾存放处。

  5、凡公寓内公共场所(走廊、楼梯、洗手间等)的清洁由保洁工负责打扫,做到无纸屑、无痰迹、无异味;共同美化、整洁的公寓环境。

  三;夜间查寝制度

  为了保障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优质睡眠,杜绝学生夜间逛网吧和夜不归宿现象,决定执行“夜间查寝迟缺制度”。

  1、每天晚22:00关宿舍楼门,22:00—22:30视为晚归并不再开门;每人次扣一分千分量化,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

  2、每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22:00各管理老师带公寓部长对该楼层的宿舍进行入住情况检查,对未回宿舍的同学进行登记,要求宿舍的寝室长签字。

  3、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第一次被查实将被“警告性取消住宿资格”若再要求住宿,必须重新办里住宿手续,另外扣其千分量化5分,

  重新办理住宿手续后再犯者,将被“永久性取消住宿资格”。

  4、学生不经允许不能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一旦查出从严处理。

  5、对经常违反次规定的学生交院学生处处理给予处分。

  四:公寓消毒制度

  (一)消毒场所;消毒场所包括楼道、楼梯、洗手间、墙壁及其它必须消毒场所。

  (二)消毒人员时间及次数;消毒人[FS:PAGE]员由各楼层管理老师负责每周一、三上午9:00—10:00进行,先消毒,后关闭门窗,12:00后负责开启

  门窗通风。

  (三)消毒器材药品的配备及药品的配制:1、消毒器材药品要按照说明存放和使用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检查。2、药品配制:

  84消毒液按1:300喷洒;过氧乙酸按1:100喷洒

  (四)消毒责任制1、每次消毒,通风后,分别由消毒人员,责任人签字。

  2、消毒人员应按照消毒要求按时消毒,对未来履行职责者,追究相应责任。

  3、消毒实行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消毒工作顺利。

  五: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维护学生权益,保证学生公寓全体人员的安全,特制定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公寓安全,正常秩序

  的不良性为。

  3、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现刑事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

  及时报告保卫处(电话:2934110)及公寓处(电话2984600)并协助处理。

  4、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灯炉、焚烧纸屑和杂物等)严禁在公寓内烧煮饭菜。

  5、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头、热得快、电褥子、蓄电池式应急灯,伪劣电源插板等电热器具和非安全电器设备;严禁

  私自拉接电线。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

  7、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8、在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上述规定中的违禁物品一律没收。

  9、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0、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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