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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商丘工学院人事处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0年12月17日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7号)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预订和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0]17号),现将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2011年3月26日 上午9:00—11:00。
考    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市区。
二、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等级;其它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
    2011年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
    2011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四、报名办法、时间、程序及准考证发放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12月24日
    市直各单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主管单位人事科统一报名,按语种、类别、级别汇总后打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统一报名,按语种、类别、级别汇总后打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照相时间另行通知,照相时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必须在考试前更换,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报考职称英语的考生需交纳考务费、数码照相费、资料费152元。报考其他语种的考生交纳考务费47元。
    2011年3月14日-24日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成绩通知单的发放及有效期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八、注意事项
    (一)英语各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代汉语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命题方式、制卷、答题、回收试卷等同往年。
    (二)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带一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代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三)英语语种应按同类别(综合、理工、卫生)和同级别在一起的报名办法、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按语种和级别报名、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古代汉语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报名、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
各县(市)、区对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外语考试报名汇总表.doc]


 
                       二O一0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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