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科研规划、科研成果、科技开发、学术交流、科研机构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学院科研管理条例和办法,组织编制学院科研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学院各项科研任务的完成。 2、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社科、教科等),组织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鉴定工作。 3、负责学院科技成果管理。制定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组织全院科技成果的总结、评审、鉴定、登记、上报、交流、推广应用、申报奖励、保密审查工作。 4、负责全院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协调校内学术报告会,协助各系、部、处积极开展校内学术交流活动,活跃院内学术交流气氛。组织协调校际间的学术交流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校外学者、专家来院讲学。 5、负责学院科技统计、科研业绩计算及科研奖励津贴发放工作,负责开展科研工作评估。 6、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学院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好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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