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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爱我美丽校园 告别不文明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院学字[2008]15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文明班级”和“文明之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所有班级和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在“爱我美丽校园 告别不文明行为”主题教育活动中,组织全班学生认真学习“感动科院十大优秀大学生”的先进事迹。
2.制定了《班级文明公约》,班级内学生能熟记《公约》内容,创造性地开好以“告别不文明行为——我该怎么办?”为主题的班会,且有具体措施和活动内容,并收到良好效果。
3.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无违纪现象,在全院能起到示范作用。
4.能根据文件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思想、学习、文体活动,且成效明显。
(二)“文明之星”评选条件
以《商丘科技职业学院文明大学生基本要求》(院学字[2008]15号附件一)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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